目前分類:105年民法總則+刑法總則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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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22民刑總申論作業

1.何謂純正身分犯?不純正身分犯?設若甲婦於離婚後,腹部日漸隆起,誤以為懷孕,
遂自行至藥房購買墮胎藥物服用,因而出血不止。在緊急送醫後,經醫師診斷為婦科腫瘤,並未懷孕,試問甲婦所為應如何論處?(25 分)


2.甲有 A 地,出租給乙,後來乙因故遲付租金,尚未給付的租金已達 2 年,甲乃數度
以存證信函催促乙於 1 週內給付租金,否則將終止租賃契約,但均被郵局以「空屋」
或「查無此人」為由予以退回。甲後來親自到乙的住處,並以言詞向乙之妻丙催收
乙所欠的租金,並表示乙如未於 1 週內給付租金,即終止租賃契約。如丙未向乙轉
達甲口頭表示的內容,乙也沒有任何表示,試問:甲是否已完成對乙終止租賃契約
的催告?(25 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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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29

一、何謂行政法上雙接理論?該理論主要乃為解決何種爭議問題?是以相關大法官解釋為例,說明應如何適用(104薦升)

二、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第 11 款規定: 「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:……十一、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。」主管機關據此發布公告: 「清除地區內,所 有廣告物與宣傳物之內容應事先申請核准,未經主管機關核准,於任何道路或處所 張掛、懸繫、黏貼、噴漆、粉刷、樹立、釘定、夾插、置放或其他方法設置廣告物 者,為污染環境行為。」請問該公告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?(25 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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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甲帶著妻兒坐遊艇,突然一陣狂風,三人不幸跌落海中,甲見妻兒將溺斃,但體力不濟,只能救一人,故拯救了妻子,兒子溺斃,試問甲之刑責?

二甲想殺乙,對乙開槍,乙見甲開槍驚嚇昏倒於馬路上,甲以為乙當場死亡,隨即離 開,事實上乙並沒有被擊中要害。不久丙開車經過,因天色昏暗,未察有人倒臥於 馬路上,將乙輾斃。試問甲的刑責如何?(25 分

 

三、A 社團法人章程規定董事長為其代表人,甲原擔任其董事長,最近一次董事會改選後, 甲未獲連任,乙獲選為董事長。甲、乙辦理董事長職務交接後,一直未辦理變更登記。 如甲對丙表示其為 A 社團法人之代表人,並將 A 社團法人名下之某不動產出售給丙,雙 方訂定買賣契約,丙不知甲無代表權之事。請問:丙得否向 A 社團法人請求辦理該不動產之過戶登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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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8/11
民刑總討論作業》

1.
監護宣告應具備什麼要件?設甲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某日,精神狀態回復正常,惟尚未依法定程序撤銷監護宣告,即自行與乙訂立土地買賣契約,該契約之效力如何?

2.
甲擔任某進香團前導車之義工,於上山行進中燃放鞭炮,但其拋出之鞭炮恰巧落入車窗未關,由乙女駕駛沿山壁下山的轎車駕駛座內,鞭炮在乙女車內爆開,乙女因驚嚇致駕駛失控,而衝撞正步行上山之另一進香團員丙,丙因而當場死亡。試依因果關係理論,說明甲應負何種刑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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